详情请进入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 已关注:人 咨询电话:0731-85579057 微信号:yp941688, yp94168
沈阳的赵先生房子遇征收,与方签订了补偿协议,随后方又认为补偿金额太高,单方决定撤销该协议。赵先生不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起诉至。近日,判决要求被告方继续履约。
签订协议却不肯履约
赵先生是沈阳某村的村民,在村里的宅基地上有套房屋。因当地河流土地整理项目,沈阳市某区管委会需要该房屋。2015年4月,赵先生与管委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房屋交由管委会拆除,管委会以2套50平方米、1套6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回迁补偿,并向赵先生支付补偿款220万元。
随后,赵先生按约定将房屋交给管委会拆除,管委会实际交付赵先生2套90平方米的房屋,扣除超出协议约定的房屋面积款后,管委会理应再向赵先生支付补偿款216万元。但对这部分补偿款,赵先生屡次向管委会催要,管委会分文未付。
2020年7月6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接受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聘书,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实践导师。2018年2月任战敏律师获得《法制晚报》2017年度律师称号;
2018年5月,管委会作出《关于解除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决定》,载明:赵先生与管委会于2015年4月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补偿金额远远超过征收补偿政策,故无法履行,现通知撤销。赵先生无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起诉至,要求管委会继续履行补偿安置协议。
判决应继续履约
于2020年11月、2021年1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被告管委会称: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已被撤销,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及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因为原告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数据错误,与其亲属的宅基地存在重复补偿情形,导致补偿数额错误,协议违法,应予解除。
上海市黄浦区补偿条例房屋咨询律师
2017年1月周旭亮律师在2016年中国法律实务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2019年3月荣获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公益代理奖;
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和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
,被告主张原告的宅基地使用面积并非280平方米,但在被告提交的《征收验收单》《现场勘测图》中,均确认原告宅基地实测面积280平方米,而且上述两份材料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但被告提交的《建设用地面积技术报告书》系其单方委托,并指认宅基地界址形成,无原告赵先生、相关权利人、村委会人员确认,原告对该报告中的界址也不予认可,该证据不能否认《征收验收单》《现场勘测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不能证明其上述主张。
第二,《补偿安置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补偿总价款虽略高于征收补偿政策,但该补偿数额在合理的补偿范围内,无重大、明显违法事实,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该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7月20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罗宝英律师和张婷律师代理广西隆林自治县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胜诉。
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被告应继续履约。扣除原告赵先生需交纳的增加面积款及被告给予原告的借款,判决:被告管委会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补偿款200多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