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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宁区北京律师事务所新农村搬迁补偿
2018年7月司法部《法律与生活》封面刊物,“胜诉共赢”践行者;2020年7月21日冠领律师张培培和代理北京顾某220余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陈晓梅(化名)在山东威海的农村有一个养殖厂,一家人在此处生产经营多年。2020年6月,征收部门以陈晓梅(化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向陈晓梅(化名)作出《强 制 拆 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收到《强 制 拆 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后,陈晓梅(化名)一头雾水,她认为征收部门所做《强 制 拆 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晓梅(化名)先了解相关规定,随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 权 诉 讼。冠领律师在接案后,捋清办案思路,决定从征收部门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两方面入手。冠领律师认为:
1.陈晓梅(化名)的大棚房依法均属于畜牧生产设施用地,而非永 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根据《畜牧法》第37条以及国土资发〔2007〕220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上述用地应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更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年7月28日冠领律所发布北京冠领律师联盟加盟公告2017年12月周旭亮律师、任战敏律师共著《胜诉共赢》一书出版;
征收部门在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不加区分,直接将原告的大棚房和生活用房全部归为一起,并统一的适用《城乡规划法》第40条以及64条的规定,将原告整个养殖场认定为违建,并作出限拆的处罚,属于基本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实体严重违法。
2.《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拆 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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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5日周旭亮律师于录制《法律讲堂》节目2020年7月24日冠领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和实律师曹焱代理河南新乡行政撤销案胜诉
法律之所以如此设计,就是考虑到违法建设往往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需要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救济保障,如果当事人有异议提出复议和诉 讼,则应当在该违法建设认定被依照法定程序确认之后才启动强制执行,这既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救济权利,也可以及时对行政机关的限期拆除决定启动合法性审查,以免迳行强制执行错误造成被动和赔偿法律风险。
征收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对陈晓梅(化名)作出限拆的处罚决定,在该决定书提起复议及起诉的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于2020年6月28日即对陈晓梅(化名)作出强 制 拆 除决定书,行政强制法上述法律规定,程序严重违法。
《法制晚报》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中国企业法律研究中心,冠领主任周旭亮膺任研究中心负责人一职,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和帮助。2020年7月7日说法栏目在看点快报上发布普法问答,任战敏律师就房产、婚姻等老百姓日常为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切工作准备就绪之后,冠领律师代理陈晓梅(化名)将征收部门诉至法 院。在开庭之前,征收部门意识到作出《催告书》适用法律错误,遂作出《撤销强 制 拆 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冠领律师和陈晓梅(化名)对这样的结果都十分满意,遂申请撤诉,法 院依照法律规定准许陈晓梅撤诉。在还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冠领律师帮助陈晓梅拿到了“胜利”的果实。
.(编辑:衢江PLC编程培训学校)